在立法方面,佛山首部环保立法《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今年将划定“黑烟车”限行区域;《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初稿已由佛山市环保局起草完毕,并提交佛山市人大审议,今年将力争上报给省人大审议备案。
燃煤小锅炉两年已淘汰
在今年全国“两会”的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全部淘汰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并加大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力度,东中部地区要分别于今明两年完成。记者从本次通气会上了解到,佛山已在2014年即已基本完成建成区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工作。
佛山市环保局总工程师赵颖透露,2017年,佛山将在占全国产业重量级的铝型材、玻璃、陶瓷行业进行整治,对这3个行业的整治也将走在国家前列。其中,对铝型材进行“全工序改燃”改造,以降低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目前佛山已完成134家铝型材企业的改造工作,目标是在今年6月以前完成157家铝型材企业的改造。此外,佛山将对陶瓷、玻璃行业提高标准整治,整治标准均高于全国行业标准,“这也是为了避免出现未来环保标准一提升就要重新整治的局面”。
环保举报人获奖3万元
据佛山市环保局通报,2016年11月9日,举报人向佛山市环保局举报佛山市南海区某企业存在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接到举报后,佛山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根据指引到被举报企业进行检查。最终,佛山市环保局责令被举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排污,改正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并对企业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被举报企业于2017年1月完成了缴款。
经认定,举报人行为属于《佛山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第二条【适用举报行为】的第三项,根据《佛山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佛山市环保局决定对举报人按案件15万罚款金额的20%予以奖励,即奖励3万元。(来源:金洋网)